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我公司今日接兰州市财政局《关于对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财政补贴的通知》(兰财企发〖2003〗51号文)获悉,兰州市财政局为了保持财政支持企业发展政策的连续性,进一步促进我公司经营机制的转换,决定对我公司2003年度实施3300万元的财政补贴政策。本次财政补贴实施后,公司预计2003年度全年业绩将会实现赢利,具体数据将在2003年报中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