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3年8月28日上午9:00在亚欧商厦八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公司监事、财务总监列席了会议。董事长范余祯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ОО三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