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按照公司2003年经营工作计划的要求及公司下属兰百大楼目前不利的经营状况,经公司研究决定,对兰百大楼的经营结构进行调整并从即日起对兰百大楼实施全面停业。兰百大楼系公司下属三大卖场之一,于1975年建成并运营至今,现因其设施陈旧等原因已无法适应现代商品零售市场的需求,2002年前三个季度兰百大楼亏损741万元。因此,公司为了减少亏损同时也为下一步对兰百大楼的经营结构和经营业态进行调整做准备,故采取对其实施停业的决定。目前,公司正加紧申请办理开发兰百大楼所需各项相关手续,公司将就该事项实施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