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于1995年9月25日(星期一)下午3:00在兰州市民主西路7号民百大楼营业厅 5楼会议室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决定以下事项:
    一、关于公司争取股票上市有关事宜:
    二、关于公司分红派息有关事宜。
    凡持有公司股份贰仟股(股金贰万元)的股东均可出席会议,届时未能出席的 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出席。
    
兰州民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五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