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天,本公司连续收到股民来电询问关于我公司国家股转让的有关事宜,并 且多数股民声称市场传闻“本公司此次国家股转让已遭主管部门的否定, 公司主要 高管人员已发生变动”的消息。结合近两天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的异常波动, 本公 司特做以下澄清:
    为了使本公司此次国家股转让工作顺利进行,同时,保证国家股转让后, 兰州民 百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能真正步入高科技企业行列,具备可持续发展的潜力,本公司 第一大股东兰州民百佛慈集团有限公司在市政府主管部门的领导下, 正在有计划的 对国家股的受让方进行筛选。目前,公司经营一切正常,公司管理层未发生变动。公 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宜。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 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