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1月23日,经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民百”)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兰州民百与兰州佛慈制药厂进行资产置换的 议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后,资产置换双方开始办理置换标的的有关产权过户手续。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0〗75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购买或出售资 产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将兰州民百资产置换实施的有关情况特作如下公告:
    截止目前为止,资产置换标的的有关产权过户手续尚在办理之中,兰州民百将 在资产置换标的产权过户手续全部办理完成之后及时予以公告。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