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7年3月14日上午11时在亚欧商厦九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晓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200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浙江东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6年底实现净利润30,158,169.56元,2006年末未分配利润 -77,063,603.70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年利润首先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由于本年度报告期末未分配利润仍为负数,故公司2006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
    五、审议通过《2006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对于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我们发表如下意见:
    1、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本年度报告披露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六、审议通过《监事会议事规则(2007修订稿)》的议案;
    监事会议事规则(2007修订稿)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以上一、三、四、五、六须提交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