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于1997年4月13日在公司本部二楼会议室召开二届二次会议,讨论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1996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199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公司199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1996年实现净利润26,946,039.95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694,604.00元,提取法定公益金1,347,302.00元,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1,347,302.00元,当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1,556,831.95元,加上年结转未分配利润7,926,960.72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9,483,792.67元。按公司1996年末总股本7000万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股,共送出14,000,000.00元,尚余未分配利润15,483,792.67元转入下一年度。
    此预案须提请1996年度股东大会年会审议批准后报证管部门核准后实施。
    四、关于召开1996年度股东大会年会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1997年5月18日召开1996年股东大会年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1997年5月18日上午11时
    地点:公司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主要议程:
    1、审议批准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批准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批准199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批准199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其他事项。
    (三)出席会议资格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凡是1997年5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参加会议,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可授权委托他人出席。
    (四)会议登记办法:
    请有资格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或法人单位证明(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和授权委托书)于1997年5月13日-15日到新疆屯河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994-2346654-4005
    传真:0994-2337689
    3、联系人:刘涛、赵斌、傅疆
    
新疆屯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七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