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2年4月17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三 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0人, 其中董事唐万新授权董事刘涛 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何贵品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长王树华因公在外地出差 ,副 监事长列席了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1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1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1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四、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1年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上海万隆众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1年度实现利润总额为87,859 ,210.72元,实现净利润50,665,783.80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5,066,578.38元,提取 5%法定公益金2,533,289.19元,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3,065,916.23元, 经三届 十七次董事会研究决定提取5%任意公积金2,533,289.1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5, 026,569.66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5,559,197.70元。经本次董事会研究决定, 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01年末总股本383,621,050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10股送1股红股并派发0.25元现金红利 含税 。同时以公司2001 年末总股 本383,621,050股为基数,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4 股。
    六、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拟在2002年中期或年底分配1-2次;2002 年实现净利润用于股利分配的比 例不低于30%;2001年未分配利润用于2002年度股利分配比例不低于30%;分配方式 主要采用派现或送红股的形式。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以预案形式 提请当年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董事会保留根据公司发展和盈利情况对上述方案进 行调整的权力。
    七、以上议案中第二、三、四、五项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股东大会的召开 日期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二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