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2001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收购了新疆屯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焉耆食品分公 司、额敏食品分公司、奇台食品分公司全部经营性资产, 本次收购资产的行为涉及 关联交易,详见2001年11月30日、2002年1月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现将本次收购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新疆屯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焉耆食品分公司、额敏食品分公司、奇台食品 分公司均已变更为本公司的分公司,分别于2001年12月31 日领取了新的分公司营业 执照。 本次收购的资产根据新疆华夏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华评评报字〖 2001〗第053号《资产评估报告书》,上述资产已于2001年12月31日办理完交割手续。 本公司已将资产转让款1485.49万元支付给新疆屯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收购 涉及的土地、房产目前均已办理了产权变更或登记过户手续。
    特此公告。
    
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二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