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股票
财经纵横 | 新浪首页
财经首页股票首页我的股市
股票代码检索

每日必读
行情走势
技术指标
公司资料
证券资料
财务数据
财务分析
发行与分配
财报与公告
资本运作
重大事项
相关专题
相关资讯
选股工具
浏览工具
证券代码:600737 证券简称:*ST屯河 项目:公司公告

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02-02-27 打印

    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2年2月25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三 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4名董事授权其他董事行 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何贵品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长列席了本次董事会。本次会 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原有提案进行修改的议 案》。

    本公司于2002年1月25日召开三届十四次董事会,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受让新 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详见2002年1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并于2002年2 月 2 日刊登《公司重大事项公告》及《关于召开 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将本提案( 《关于受让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 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提交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了使本次股权转让尽早顺利完成,经过本公司和新疆天山建材(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建材集团”)友好协商,双方签署了《股权转让补充协议书》, 同意对《股权转让协议书》中的“受让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进行修改, 鉴于以上原因,公司董事会将对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原有提案的相关内容进 行修改,具体如下:

    《股权转让协议书》中原有的“受让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为:新疆 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山股份”)国有法人股中的5578.56万股, 占 天山股份总股本的32.18%。修改后的“受让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为:天 山股份国有法人股中的5197.10万股,占天山股份总股本的29.98%。

    原提案中公司拟受让建材集团持有的天山水泥国有法人股中的5578.56 万股, 占天山股份总股本的32.18%。现将原有提案修改为:公司拟受让建材集团持有的天 山股份国有法人股中的5197.10万股,占天山股份总股本的29.98%。

    若本次股权转让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股权转让成功,则本公司将持有天山 股份5197.10万股,占天山股份总股本的29.98%,成为天山股份的第一大股东。 建 材集团将持有天山股份3385.3万股,占天山股份总股本的19.53%,为天山股份的第 二大股东。

    原有提案中的其他内容不变。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延期召开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事宜见《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延期召开2002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设立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田果业分公司的议 案》

    董事会决定设立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田果业分公司,营业场所:和区 地区和田市,经营范围:果品加工等。依托和区地区丰富的果品资源开发杏、桑椹、 葡萄、石榴等,利用以上果品成熟期的不同,用番茄酱的闲置设备,加工杏浆、桑 椹汁、石榴汁、葡萄汁等产品,提高了番茄酱生产设备的利用率,符合公司未来的 发展方向。一期工程总投资2960万元。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原聘深圳同人会计师事务所因未能通过中国证监会2001年度年检,已不具 备证券从业资格,现公司决定改聘上海万隆众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审 计机构。

    本项议案须提交公司下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新疆屯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企业名称:新疆屯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新疆昌吉市河滩北路8号

    法定代表人:贺明华

    经营范围:水泥及水泥制品生产销售,活性石灰生产销售,技术服务,普通货 物运输。

    新疆屯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屯河水泥”)是本公司的参股企业,本 公司持有屯河水泥 49% 的股权。 屯河水泥向中国银行新疆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 3000万元,期限为一年,自2002年2月-2003年2月, 本公司同意为此笔贷款提供担 保。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贷款互保框架协 议书>的议案》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公 司于2001年10月与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每笔不超过 5000万元总额不超过1 亿元额度内提供对等的贷款互保(详见2001年10月31日及2002年1月4 日的《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以上协议正在履行,继续有效。

    在此基础上,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与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再签署一份《贷款互保框架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贷款互保担保期限为一年,起始日为贷款协议签订日。

    本协议仅适用于双方在银行的贷款担保,互保最高额度为人民币壹亿元整。具 体担保时,在担保金额、保证责任方式、贷款担保程序方面双方实行对等原则:在 担保额方面以银行核定担保额为准;在担保的方式方面,以银行同意的前提下,采 用一般担保;在担保的实施方面,采用一笔一签的方式,依具体签署的担保合同作 为担保方承担担保责任的依据。

    借款方向银行申请贷款时,在办理具体担保手续前10天应向担保方提供反担保。

    借款方应按银行贷款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并按时归还本息。如需展 期应提前15天通知担保方,未经担保方同意办理展期手续的,担保方不再承担担保 责任。

    借款方应将担保合同(原件)返回给担保方,并将借款合同提供给担保方,同时 为加强担保方对借款方的了解,借款方应向担保方提供贷款期间的财务会计报表。

    如担保方发现借款方财务法律状况恶化,继续提供担保将会造成重大损失时, 可暂停本协议的执行,待重大不利情形消失后,可恢复执行。

    双方保证各自各项贷款及担保事宜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协议经 双方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

    企业名称: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路22号龙岭大厦8层

    法定代表人:吴敏其

    经营范围:麻黄素及麻黄素类产品的出口,机电设备、化工产品、轻工产品销 售等。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一家上市公司,具有良好的信誉,双方互为担 保,将进一步扩大双方的融资能力,促进企业更好地发展。

    本项议案将提请下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二年二月二十六日





新浪财经声明:本网站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本网站并不保证其准确性,风险自负。

本页使用的数据由万得资讯提供。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