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粮新疆屯河股份有限公司 2006 年度股东大会于2007年5月31日 14:00 时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名,代表股份 402,380,900 股,占公司总股份805,604,226股的 49.9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郑弘波先生授权公司执行董事李明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按照既定议题,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公司2006 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402,380,9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二)、审议《公司200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402,380,9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三)、审议《公司200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402,380,9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 四)、审议《公司200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402,380,9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五)、审议《公司200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不进行利润分配
    同意402,380,9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2、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402,380,9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六)、审议《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6 年度、200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402,380,9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七)、审议《关于公司2007年向商业银行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等金融业务的议案》;
    同意402,380,9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三、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张晓红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意见认为:公司2006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粮新疆屯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 七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