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告如下:
    1、经咨询主要股东及公司管理层,本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2、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七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