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中国粮油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07 年1 月12 日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7]11 号),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特此公告。
    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