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近日,我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德隆系所属公司)及其关联方涉嫌非法占用公司资金(因违规担保所形成的原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违规担保事项涉嫌的信息披露违规问题已于2004年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归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的上述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特此公告。
    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七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