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八次董事会议于2001年5月19 日上午在公司会 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十一名,实到董事六名,五名董事授权其他董事行使表决 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 议:
    一、关于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议案
    1、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在董事会中设立四名独立董事, 具体人员名单将提请 以后的董事会审议并报请股东大会通过。
    2、董事会下设专业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等专 业委员会。董事会下设专业委员会吸收外部专家、学者、社会知名人士参与。
    3、加强董事会职能,设立董事会办公室
    切实加强董事会的职能,使董事会成为投资决策的中心,重点是对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资金投向、重大投融资事宜及公司发展战略进行决策。为了做好董事会工 作,建议将原证券发展部的战略管理职能独立出来设立战略管理部,其它职能进入 新设立的董事会办公室,撤消原证券发展部。
    二、经公司总经理张国玺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赵斌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 免去其公司副总会计师职务。
    特此公告
    
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