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职京专审字[2006]第173 号
    天职京专审字[2006]第173 号
    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审计了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屯河投资公司”)2005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资产负债表与2005年度的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现金流量表 (以下简称“会计报表”),并于2006年4月15日签发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屯河投资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屯河投资公司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屯河投资公司2005年度会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会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屯河投资公司实施于2005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或其他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屯河投资公司200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会计报表一并阅读。
    天职孜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冯云慧
    中国·北京
    二○○六年四月十五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长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