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与受让方中国非金属材料总公司于2005年8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过户登记手续,本公司将不再持有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特此公告。
    
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五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