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7月18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四届二十五次董事会的通知,并于2005年7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5人,参加现场会议的董事9人,董事马王军授权董事李明代为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董事徐国荣授权董事覃业龙代为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罗云波授权独立董事郭春亮代为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关志强、许正中授权独立董事牛新华代为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副董事长王毅民主持了会议。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经表决通过了《选举郑弘波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另公司董事张国玺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同意白国红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公司对上述人员在任职期间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五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