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公司股东股权继续冻结的情况:
    本公司于近日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知,因金新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诉上海创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创基")一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续冻上海创基持有本公司全部社会法人股5880万股,冻结期自2005年5月26日至2006年5月25日。
    二、公司逾期贷款的情况:
    截至2005年5月31日,本公司逾期贷款共计17.5亿元。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五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