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4年4月25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四届十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到董事及授权共计13人,其中王毅民董事授权郭立群董事,独立董事罗云波授权独立董事郭春亮,王德乐董事因公出差未参加会议,也未授权其他董事代为表决,独立董事魏杰因公出差未参加会议,也未授权其他独立董事代为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贵品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和摘要》;
    二、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3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3年总经理业务报告》;
    四、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3年财务决算报告》;
    五、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3年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3年本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19,755,012.2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99,406,187.31元,2003年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18,667,235.19元,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法定公积金11,975,501.23元,提取5%法定公益金5,987,750.61元,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提取5%任意公积金5,987,750.61元,本年度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150,858,335.24元。为了保证公司今后的发展,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上一、二、四、五项议案尚须经2003年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03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另行公告。
    六、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4年第一季度报告和摘要》;
    特此公告。
    
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四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