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曾于2004年4月2日召开四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与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实业”)签署《贷款互保框架协议书》(详见2004年4月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据悉,国际实业于2004年4月26日召开的2003年度股东大会否决了本议案,根据双方签署的上述协议有关约定,本协议书没有生效。
    特此公告。
    
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四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