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作方名称:内蒙古河套酒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投资数量:本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3600万元
    ● 投资期限:长期投资
    ● 投资项目名称:合资设立新疆屯河河套番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一、对外投资概述:
    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与内蒙古河套酒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套酒业")签署《关于设立新疆屯河河套番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屯河河套")的协议书》,屯河河套注册资本拟为6000万元,本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3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河套酒业以货币方式出资2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
    本公司与河套酒业没有关联关系。
    二、投资协议主体介绍
    企业名称:内蒙古河套酒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杭锦后旗陕坝镇建设街39号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庆义
    注册资本:6021万元
    经营范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未获审批前不得生产经营)生产销售酒、饮料、乳制品、食品;牲畜、家禽饲养;印刷、包装出口本企业生产的各类酒;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及零配件。
    三、合资公司的基本情况
    屯河河套注册资本拟为人民币6000万元。其中本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36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60%,资金来源是公司自有资金;河套酒业以货币方式出资2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
    合资公司的经营范围:番茄制品的生产与销售、番茄及果蔬种植。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合资合作,本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3600万元,河套酒业以货币方式出资2400万元。本项目投资期限为长期投资。本协议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资合作的目的是为了加强本公司在番茄产业领域的竞争力,优化公司的投资结构,加快公司主业的快速发展。本次投资资金来源是公司自有资金。新成立的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该投资的顺利实施,将有助于本公司扩大在番茄市场领域的份额,亦助于本公司番茄业务的拓展,增强公司核心竞争能力,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六、本次合作不属于关联交易。
    七、备查文件
    1、本公司四届六次董事会决议(5页)
    2、关于合资设立新疆屯河河套番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的协议书(4页)
    特此公告。
    
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