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3年1月27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三届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及授权共计11人,其中何贵品董事长授权张国玺董事,唐万里副董事长授权刘国山董事,王毅民副董事长授权郭立群董事。三名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由于董事长何贵品先生在外地出差,委托董事张国玺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转让所持有的新疆天山建材投资有限公司30%股权的议案》;
    本项议案属关联交易,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及授权共计11人,其中5名关联董事:何贵品先生、唐万里先生、刘国山先生、张国玺先生、高蕴健先生放弃本议案的表决权,其余非关联董事和独立董事均同意此议案。
    本次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具体事宜详见公司董事会关于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表决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转让所持有的新疆屯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44%股权的议案》;
    本项议案属关联交易,但全体董事与关联方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均没有利害关系,因此在审议本项议案时,全体与会董事均发表了意见:同意此议案。
    本次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具体事宜详见公司董事会关于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表决权。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转让所持有的金新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7%股权的议案》;
    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事宜详见公司董事会关于股权转让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转让所持有的新世纪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20.50%股权的议案》;
    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事宜详见公司董事会关于股权转让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转让所持有的新疆金融租赁有限公司3.13%股权的议案》;
    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事宜详见公司董事会关于股权转让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李风春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张国玺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李风春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后附)。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金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付疆女士为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何贵品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金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付疆女士为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简历后附)。
    八、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另行公告。
    特此决议。
    
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三年元月二十七日
    附:个人简历
    李风春,女,1965年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87年7月毕业于新疆工学院电气自动化专业。1987年9月至2000年10月先后在新疆昌隆白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屯河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车间主任、分厂副厂长、分厂厂长、总经理助理。2000年10月至2002年12月先后任新疆屯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
    金涛,男,1968年4月出生。研究生学历。1990年至2001年在新疆轻工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任教,2001年5月在新疆屯河集团战略发展部任职。2001年9月-2002年9月在北京中燕探戈羽绒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会秘书。2002年10月至今在我公司任职。
    付疆,女,生于1968年9月。大专学历,1988年-1995年先后在头屯河水泥厂、新疆昌隆白水泥有限公司任职,1996年至今在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