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为通讯方式召开,审议议题采用传真方式;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二章第七条之规定,确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3年10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在保证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传真形式审议表决,公司现有12名董事,其中4名为独立董事,会议审议了六项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同意12名,不同意0名,放弃0名,同意占100%)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换届的议案》。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纪向群先生,委员徐明先生、朱南松先生、陈传明先生、缪凯先生。其中战略委员会项目评审小组组长由徐明先生担任。(同意12名,不同意0名,放弃0名,同意占100%)
    3、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换届的议案》。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孙水土先生(独立董事),委员纪向群先生、柴国彦先生、马建华先生(独立董事)、刘勇先生(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超过二分之一。(同意12名,不同意0名,放弃0名,同意占100%)
    4、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换届的议案》,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刘勇先生(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委员孔丽女士、徐明先生、孙水土先生(独立董事)、马建华先生(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超过二分之一。同意在审计委员会下设公司内实审计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公司本部及下属控股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内审工作小组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具体操作细则由审计委员会负责制订。(同意12名,不同意0名,放弃0名,同意占100%)
    5、审议《关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换届的议案》。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马建华先生(独立董事),委员高剑平先生、周华先生、孙水土先生(独立董事)、陈传明先生(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超过二分之一。(同意12名,不同意0名,放弃0名,同意占100%)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