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2年6月 21 日在苏州新区金狮大厦召开。应到监事4人,实到4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会议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 度自查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预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接受国家开发银行5亿元人民币基础设施建设的授信 额度,期限年7年, 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吴友明先生代表公司全权负责签署相关合同文 件并具体信贷的分期实施监督使用工作的议案”;
    4、审议“苏州高新物流与中外运合作项目可行性报告,并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 公司签署相关合作协议(意向)文件;授权公司总经理全权负责, 依据签署完成合 作项目的论证工作后报董事会审议表决的议案”。
    特此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