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01年5月30 日召开的公司2000年股东年会通过,现对实施2000年度的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00年的派息方案为:2000年度公司提取68,620, 500元利润进行分配, 按公司2000年底总股本42264万元计算,每股派发现金0.1624元(含税)。由于公司 2001年3月实施了2000年度配股方案,公司总股本增加到45747万元,因此本次用于分 配的利润按配股后的总股本45747万元计算,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送现金1.5 元(含 税)。
    持社会公众股的个人股东,本公司对本次派送的现金红利按20%的税率代扣所得 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10股1.2元。
    持社会公众股的机构投资者及国有法人股和社会法人股股东实际发放现金红利 为每10股1.5元。
    二、发放范围
    本次派送对象为截止2001年7月17日下午上交所收市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 算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苏州高新”股东。
    三、发放年度:2000年度。
    四、股权登记日、除息日、红利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2001年7月17日(星期二)。
    2.除息日:2001年7月18日(星期三)。
    3.红利发放日:2001年7月27日(星期五)。
    五、实施办法
    1.社会公众股股东的现金红利, 本公司委托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通过其 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全面指定交易 的投资者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办理指定交易的证 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红利暂由上海证券中央登 记结算公司保管, 待其办理全面指定交易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即可在指定的证券营业 部领取红利。
    2.国有法人股和社会法人股股东的股息由公司直接发放。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苏州市运河路8号新区管理中心5楼,苏州高新董秘办
    咨询电话:0521-8251888-8636
    传真:0512-8099281
    特此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