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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36 证券简称:G苏高新 项目:公司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配股说明书
2001-02-06 打印

    主承销商: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本配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国家证券监督管 理机构对本次配股所作出的任何决定, 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配售股票的价值或者 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此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公司名称: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新区运河路8号

    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苏州高新

    股票代码: 600736

    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律师: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配股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配售数量: 3,483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元

    配售价格: 每股人民币11.1元

    配售比例: 以1999年12月31日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配售3股

    一、绪 言

    本配股说明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四号)<配股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1999年修订)》、中国证监会证监发 字199912号文《关于上市公司配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证监公司字2000 21号文《关于上市公司配股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文件编写。

    经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高新”或“本公司”) 2000年7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2000年8月25 日召 开的200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通过本次配股方案。 本方案已经中国 证监会南京特派员办事处宁证监公司字2000194号文初审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 证监公司字20019号文核准实施。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信本说明书中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者误导, 并对其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本次配售的股票是根据本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发行的。除本公司董事会和 主承销商外, 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说明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说 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二、配售发行的有关机构

    1、股票上市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

    法定代表人: 朱从玖

    电话: 021-68808888

    传真: 021-68802819

    2、发行人: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新区运河路8号

    公司法定代表人: 吴友明

    联系人: 许良枝

    电话: 0512-8251888-8553

    传真: 0512-8253101

    3、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南峰

    注册地址: 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电话: 010-66215566

    传真: 010-66215566-253

    联系人: 林郁松 王诺

    4、主承销商律师: 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郭斌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

    电话: 010-66493371

    传真: 010-66412855

    经办律师: 颜羽 贺伟平

    5、副主承销商: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金建栋

    电话: 0755-2175560

    联系人: 隗国

    分销商: 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卢克群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万通新世界广场B座12层

    电话: 010-68581166-8761

    联系人: 杨新军

    分销商: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仁杰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

    电话: 0755-3516283

    联系人: 杨建华

    6、会计师事务所: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汤云为

    注册地址: 上海市昆山路146号

    电话: 021-63070766-1301

    经办会计师: 曹培青 汪洋

    7、发行人律师: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11楼

    电话: 021-68410088

    经办律师: 白彦春 唐丽子

    8、评估机构: 中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

    经办评估师 贺静 宁波

    电话: 010-88091830

    9、股份登记机构: 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迪彬

    地址: 上海市浦建路727号

    电话: 021-58708888

    传真: 021-58732631

    三、主要会计数据

    本公司2000年中期财务资料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曹培青、汪洋审计, 并出具了华业字(2000)第1058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主要会计数据摘录如下:

    单位:元

2000年1-6月

1、主营业务收入 253,551,939.45

2、利润总额 118,192,576.72

3、净利润 91,501,664.99

4、每股收益 0.217

5、净资产收益率 9.03%

2000年6月30日

6、总资产 2,457,422,085.91

7、总股本 422,640,000

8、股东权益 1,013,518,196.50

9、每股净资产(调整前) 2.40

10、每股净资产(调整后) 2.37

    以上仅列示本公司2000年中期主要财务数据, 本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公司1999年度报告摘要及2000年中期报告摘要。本公司1999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 2000年4月7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2000年中报摘要刊登于2000年8 月2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四、公司董事会对符合配股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 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四号) <配股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1999年修订)》、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912 号文《关于上市公司配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证监公司字2000 21号文《关 于上市公司配股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自上市以来,在各级证券监管机关的指导下, 严格按照股 份公司规范化运作,已具备以下配股条件:

    1、本公司与控股股东苏州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苏新集团”) 在人员、资产、财务上相互分开,保证了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和财务独立;

    2、本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已依照法定程序根据《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进行了修订;

    3、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经济适用房开发及高新技术产业投资,符合国家 产业政策的规定;

    4、本公司前一次公开发行时间为1998年5月, 发行的股份全部募足且募集资金 使用效果良好。本公司最近一次股份变动为1999年5月27日实施的98年度分配方案, 公司向全体股东以税后利润每10股送5股。 本次配股距公司前一次公开发行间隔一 个完整的会计年度以上;

    5、本公司上市后经历了三个完整的会计年度,1997、1998、1999年度的净资产 收益率分别为34.95%、29.43%、16.18%,三年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超过10%, 且任何一 年的净资产收益率均高于6%,符合法定要求;

    6、本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7、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后,公司预测的净资产收益率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水平;

    8、本公司本次配售的股票限于普通股,配售的对象为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 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

    9、本公司本次配股比例为每10股配3股, 不超过公司前一次发行并募足股份后 的30%;

    10、本公司已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11、本公司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12、本公司未擅自改变前次《配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

    13、本公司历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方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符合《公司 法》及有关规定;

    14、本次配股申报材料不存在虚假陈述;

    15、本公司拟订的配股价格11.1元高于公司1999年末每股净资产2.18元;

    16、本公司不存在以公司的资产为公司股东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情况;

    17、本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占用的情况, 没有损害公司利益的重 大关联交易;

    18、公司董事会经对照有关文件检查,认为公司符合配股规定,并本着谨慎性原 则研究了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一致认为是可行的;

    19、对于与本次配股有关的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会已保证公司及在该项关联交 易中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受侵害, 并认为该项交易符合公司的最大利益以及对非关 联股东是公平合理的;

    20、董事会已对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作出了详细说明, 为公司出具审计报 告的注册会计师编制并公告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1、本公司本次配股已依法召开股东大会并就下列事项逐项表决:

    ①配股比例和本次配售股份总额;

    ②配股价格区间及定价方法;

    ③配股募集资金用途;

    ④配股方案有效期限;

    ⑤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有关事宜。

    在就有关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22、公司本次配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配股符合《证券法》、《公司法》、 《股票发 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及《关于上市公司配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国家证券 管理机构关于配股的具体规定,具备配股条件。

    五、公司上市后历年分红派息情况

    苏州高新于1996年8月15日上市,历年分红派息情况如下:

    1、1996年10月,实施了每10股送3股转增3股的分配方案,公司总股本为9,600万 股,其中流通股为2,400万股。

    2、1997年4月,实施了每10股送3股转增2股的分配方案,公司总股本为14,400万 股,其中流通股3,600万股。

    3、1998年3月,实施了每10股送8股的分配方案,公司总股本为25,920万股,其中 流通股为6,480万股。

    4、1999年5月,实施了每10股送5股的分配方案,总股本为42,264万股,其中流通 股10,800万股。

    5、2000年7月,实施了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元人民币(含税)的分配方案。

    六、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配股 的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法律意见为:

    “基于上述事实,金杜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申请配股发行及上市的程序、实质 条件均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票条例》、《配股通知》和《配股补充 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具备申请配股的上报待批条 件。”

    七、前次募集资金的运用情况说明

    1、前次募集资金的到位时间及募集资金数额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上字 1998 37号文批准,本公司于1998年5月26日至6月8日 实施配股,以1997年6月底股本14,400万元为基数,每10股配售2股, 除部分法人股放 弃配股权外,共配售2,256万股,每股配股价8.30元,募集资金18,724.8万元, 扣除发 行费用2,645,968元,实际募集资金18,460.20万元。上述资金已于1998年6月17日全 部到位,并由大华会计事务所出具了华业字 98 831号验资报告。

    2、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配股说明书承诺的资金用途对照说明

    (1)″铜金粉”项目

    前次配股说明书承诺投资3,002.5万元,本公司实际投资3,177.50万元, 超出计 划175万元,截止1998年底全部投资完毕 , 超出部分由本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截止 1999年底,苏州钻石金属粉有限公司累计实现收益-39.63万元,由于配股资金到位较 晚及市场竞争因素,1998年该公司亏损247.11万元,经加强管理、开拓市场,1999 年 已扭亏为盈实现利润207.48万元。

    (2)″兴隆”工业园二期工程。

    前次配股说明书承诺投资9,000万元,实际投资9,404.61万元,超出计划404. 61 万元,截止1999年底全部投资完毕,超出部分由本公司自筹资金解决。截止1999年底 该项目累计产生收益12,898万元。

    (3)苏州新区新仓储区项目和苏州新区保税仓库移扩建项目

    苏州新区新仓储区项目公司配股说明书承诺投资2,875万元,苏州新区保税仓库 移扩建项目公司配股说明书承诺投资2,728万元,两项目承诺投资合计为5,603万元 ,本公司以配股资金实际投入该两项目5340.11万元,比计划少投入262.89万元。 该 两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苏州新区新仓储区项目:公司配股说明书承诺投资2,875万元,项目实际总投资 3,268.83万元,截止1998年底全部投资完毕,超出计划393.83万元系自筹解决。

    苏州新区保税仓库移扩建项目:公司配股说明书承诺投资2,728万元,项目实际 总投资3,049.68万元,截止1998年底全部投资完毕,超出计划321.68万元系自筹解决。

    苏州新区新仓储区项目及苏州新区保税仓库移扩建项目建成后, 由苏州高新下 属的苏州物流中心统一经营管理,截止1999年底苏州新区物流中心累计实现收益997. 12万元。

    (4)配股资金剩余部分537.98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3、为本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运用所出具的专项报告结论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对本公司的审计, 该所对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运用的专 项报告结论如下:

    “我们认为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贵公司董事会所提供的《关于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相一致;与有关信息披露文件内容相对照,基本符合。”

    八、本次配售方案

    1、配售发行股票的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元

    实际配股数量: 3,483万股

    每股配售价格: 人民币11.1元

    2、配售比例及配售股份总额

    本次配股以公司1999年12月31日总股本42,264万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3股, 共 计可配股份总数为12,679.2万股,其中流通股股东可配售3,483万股, 非流通股股东 可配售9,196.2万股。非流通股股东已向本公司出具了全额放弃应配股份的承诺函, 国有法人股东全额放弃本次应配股份事项已经江苏省财政厅苏财办(2000)93号文 及苏财办(2000)129号文批准。

    3、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费用及其构成

    本次配股预计可募集资金总额为38,661.3万元,全部为货币资金。 扣除发行费 用1,260.53万元后,预计可实际募集货币资金37,400.77万元。

    与本次配股有关的发行费用1,260.53万元,其中包括承销费966.53万元,中介机 构费用(包括审计费40万元、律师费32万元、评估费40万元)112万元、 其它费用 为182万元(包括交易所及各托管商手续费、股份登记费、宣传费等)。

    4.股权登记日:2001年2月21日

    除权基准日:2001年2月22日

    5.发起人和持股5%以上股东认购本次配股的情况

    本公司发起人苏新集团、中信兴业信托投资公司共计持有国有法人股24,822万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73%,本次共可获配售7,446.6万股,经江苏省财政厅苏财办( 2000)93号文及苏财办(2000)129号文批准,全额放弃本次应配股份, 也不对外进 行转让。除此以外本公司无持股5%以上的股东。

    6、配股前后股本总额、股权结构

    本公司现有总股本42,264万股,本次拟配售12,679.2万股,实际配售3,483万股, 全部向社会公众股配售,配股实施后本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本次配股前 本次配股增加数 本次配股后

一、尚未流通股份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1、发起人股份 24,822 58.73 24,822 54.26

2、募集法人股 5,832 13.80 5,832 12.75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30,654 72.53 30,654 67.01

二、已流通股份

人民币普通股 11,610 27.47 3,483 15,093 32.99

三、股份总数 42,264 100 3,483 45,747 100%

    九、配售股票的认购方法

    1、配股缴款的起止日期

    2001年2 月22日至2001年3 月7 日止(期内券商营业日), 逾期未缴款者视为 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2、缴款地点

    社会公众股股东可在本次缴款期内凭个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 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各会员单位营业柜台办理缴款手续。

    3、缴款办法

    社会公众股东在认配其配股部分时,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资金帐户卡, 填写“苏高新配”,代码为700736,每股价格为11.1元, 配股数量的限额为其截止股 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额乘以配售比例(0.3)后按四舍五入原则取整数,不足一股 部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惯例处理。在缴款期内, 社会公众股股东在其指定交易的证 券营业部处认购配股,可多次申报认购,但不能撤单。每个申报人申请认购的配股总 数不得超过其可配股数。

    4、对逾期未被认购股份的处理办法

    逾期未被认购的社会公众股的配股部分将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由承销商按照承 销协议负责包销。

    十、获配股票的交易

    1、获配股票中可流通部分的上市交易开始日

    本次获配股票均为可流通股票,上市交易日期将于本次配股结束,本公司刊登股 份变动公告后,再另行公告。

    2、配股认购后产生的零股处理方法,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惯例执行。

    十一、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经2000年8月25日召开的苏州高新200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苏州高新 拟以1999年末总股本42,264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实施配售, 配股价格为11.1元。本次配股在扣除发行费用后,预计可筹集资金37,400. 77万元, 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将全部用于以下5个项目。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介绍

    1、苏州新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1)项目投资的必要性

    随着目前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的进一步好转, 位于长江三角洲经济地带中心的苏 州市经济也取得了快速发展。1999年苏州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358亿元,仅次于上海、 北京、广州、重庆、天津、深圳,在全国名列第七位。 同时苏州是全国重点旅游城 市,文物保护单位数量居全国第三,苏州古城区受到相关法律的严格保护, 因此绝大 部分的经济建设都集中于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苏州新区)和苏州新 加坡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工业园区)等新兴开发区内。苏州整体经济的快速发展带 来了对房地产市场的较大需求,同时苏州毗邻上海,合理的价格落差也吸引了相当一 部分来自上海的购买力,因此近年来苏州房地产销售市场表现良好。

    本公司下属主要房地产开发企业为苏州新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港 集团),该公司是一家具有一级开发资质的房地产综合开发企业,成立于1992年3月, 注册资本6,850万元,本公司持有75%股权,苏新集团持有25%股权。 新港集团多年来 集中力量于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开发建设,累计开发房地产面积超过110万平 方米,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另外新港集团为有效参与工业园区的开 发建设,同时持有苏州新馨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馨置地)50%之股权。新馨置 地成立于1999年5月,注册资本4,200万元,外方为速洲(新加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速洲房地产),持有新馨置地其余50%股权, 新馨置地主营业务为工业 园区的房地产开发业务。

    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新港集团在2001年将建设15万平米经济适用房,总投资近 24,000万元,新馨置地在2001年将建设10.2万平米经济适用房,总投资近19,000万元, 均面临一定程度的资金短缺。

    经本公司慎重分析,在继续实施基础设施开发的同时,为抓住苏州房地产经济持 续向好的市场机遇,适时进行主营业务调整,考虑到目前新港集团注册资本过少、负 债率较高(75%)的实际情况,决定对本公司控股的新港集团进行增资, 并透过新港 集团对新馨置地增资,以提高该两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

    (2)计划投资与项目审批

    该项目本公司计划投资16,600万元,其中15,450 万元用于投入经国家发展计划 委员会、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等八部委计投资(2000)532号文批准的15 万平方米 经济适用房项目建设;剩余1150万元用于对新馨置地增资。

    本公司对新港集团增资事项已经本公司股东大会、苏新集团董事会、新港集团 董事会、新港集团股东会分别讨论通过。新港集团对新馨置地增资事宜已经新馨置 地董事会、新港集团董事会、速洲房地产董事会分别讨论通过。

    (3)投资效益和投资回收期

    本项目投资回收期7.6年,投资利润率13.13%

    2、收购并增资苏州留学人员创业园

    (1)项目投资的必要性

    苏州留学人员创业园是由苏州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于1998年出资组建的高科 技企业,注册资本2010万元。 目前该创业园主要面向海外留学人员创办的知识型企 业,通过提供标准化服务 ,促进中、小科技型企业依托国际技术资源迅速发展壮大, 加快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自建成以来已吸引近百家高科技中小企业入园。

    本公司自成立以来,在招商引资方面取得了良好业绩。 但在高新科技发展迅猛 的新经济时代,本公司董事会认为目前应适当调整公司发展战略,突出招商引“资” 与招商引“智”并重策略,以确保本公司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因此本公司拟利用募 集资金1,300万元向苏州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收购苏州留学人员创业园 60%产权, 组建苏州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然后本公司单方增资6,000万元,增资 后注册资本增加到8,010万元,本公司持有90%之股份 , 苏州高新技术创业中心持有 10%之股份。

    增资6,000万元的投向主要用于以下两个方面:

    ①目前园内有超过二十家医药研发企业, 正在洽谈过程准备入园的医药企业也 有多家,但这些企业面临的一个共同问题是:无法自行解决中试实验室问题,在国外 或国内其他实验室进行中试或费用过于高昂或影响研究进程。为进一步优化高科技 中小型企业的发展环境,吸引更多企业入园,本公司拟利用募集资金2,000 万元建设 医药中试实验室,通过收取试验费用及对科研成果参股方式,获得收益。

    ②本公司经长期市场调研,拟投资进入医药开发行业。 决定以收购后的留学人 员创业园为主体,投资4,000万元与多家医药研究机构共同开发具有广阔市场前景的 国家级新药及医疗器械。以留学人员创业园为投资主体, 主要考虑如下三个方面的 因素:(1 )留学人员创业园具备为中小科技型企业提供优质服务的成功经验及多 项便利条件;(2)新药研发过程可以充分利用已建成的中试实验室;(3)新药的 研发单位有两家是已入留学人员创业园企业,另外两家在开发取得阶段性成果后,将 借鉴国际成功经验,组建专门项目公司,进驻留学人员创业园,实施标准市场化运作。 本次合作开发的药物为CJ04抗肿瘤药物、缓激肠泰、基因重组人血管生长抑制因子、 基因诊断芯片,以下分项目详细陈述。

    A、CJ04(商品名沙尔威辛),系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独立开发的抗肿瘤 药物,1996年被列入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医药技术创新“1035 ”重大医药研究资助 项目,并获得中国科学院创新药物研究特别支持。该药抗肿瘤效果明确,体内代谢分 布明确,且具有良好的抗耐药作用,并已获得国家专利(专利号ZL95111521.9), 拥 有自主知识产权。经多年研究,目前该药已完成临床研究前所有准备工作,即将以国 家一类新药申报临床试验。本公司计划分阶段投资2000万元,新药研制成功、 取得 新药证书后所有经济权益由本公司享有。

    B、缓激肠泰,主要用于治疗肠易激综合症, 由第三军医大学生物波研究中心作 为技术研发方入股的苏州市巴微医药开发研究所研制(留学人员创业园内企业) ,1997年该药被列入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医药技术创新“1035 ”重大医药研究资助 项目。该药主要用于治疗常见的肠道功能疾病-肠易激综合症 ,临床试用疗效确切, 副作用少,适用人群广泛,专利申报已获准,正处于公告期(公告号CN- 1156027A),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目前已完成所有临床前准备工作, 即将以国家一类新药申报临 床试验。本公司计划分阶段投资1300万元,新药研究成功、 取得新药证书后有关技 术成果及收益由本公司和巴微医药开发研究所平均分享。

    C、基因重组人血管生长抑制因子,该药由上海希迈生物高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研 制,主要通过抑制肿瘤血管的生成来达到有效抗肿瘤目的。 上海希迈生物高科技实 业有限公司以海外留学归国技术人员为依托, 已完成基因重组人血管生长抑制因子 酵母工程菌的构建,并建立了稳定的纯化工艺,正计划申报国家专利。在完成生物制 品申报所需药效学及稳定性与安全性试验后,将以国家一类新药申报临床试验。 本 公司计划分阶段投资1000万元,新药研究成功、 取得新药证书后有关技术成果及收 益由本公司和上海希迈生物高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平均分享。本项目为苏州高新向医 药行业实施业务转型的高科技项目储备。

    D、基因诊断芯片,主要利用芯片技术中信息的集约化和平行处理原理, 将基因 片段有序、高密度地点在玻璃或硅等载体上,是传统生物技术如检测、杂交、 分型 技术方面的一次重大创新,主要应用于基因诊断、药物筛选等方面。 苏州捷美电子 有限公司(留学人员创业园内企业)以海外留学归国技术人员为依托, 已在实验室 成功研制出用于肝炎诊断的基因芯片。与国内其他单位正在研发的基因芯片相比, 具有易操作、成本低两大特点,成功解决了以往基因芯片检测操作难度较大、 成本 较高、限制推广的难题。与目前常规使用的其他肝炎诊断方式相比, 具有诊断结果 精确、速度快等优点,可以保证及时、准确的治疗,产业化前景良好。目前苏州捷美 电子有限公司正在组织申报临床试验前相关准备工作。本公司计划分阶段投资1500 万元,研制成功后有关技术成果及收益由本公司和苏州捷美电子有限公司平均分享。 本项目为苏州高新向医药行业实施业务转型的高科技项目储备。

    (2)计划投资与项目审批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华业字(2000)第1083号审计报告及中锋资产评估事务 所中锋评报字(2000)第020号评估报告,截止2000年6月30日,苏州留学人员创业园 60%产权经确认的评估值为1256.09万元。本公司以1,300 万元用于收购苏州留学人 员创业园60%产权,2,00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中试实验室,4,000 万元用于多项国家级 新药的开发研制。建设中试实验室项目已获得苏州新区经济贸易局苏新经项(2000) 175号文批准。

    (3)投资效益和投资回收期

    本项目投资回收期4.5年,投资利润率21.2%。

    3、收购苏州福田金属有限公司17%股权项目

    (1)项目投资的必要性

    苏州福田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田金属)成立于1994年,注册资本3,200万 美元,股东为日本福田金属公司(以下简称日本福田),持有股权70%; 日商岩井公 司,持有股权10%;苏新集团,持有股权17%;苏州精达集团公司,持有股权3%。 本公 司计划利用募集资金收购原苏新集团持有的福田金属17%股权。

    福田金属引进控股股东日本福田全套技术设备及管理方法, 主营产品为生产、 销售系列电解铜箔,目前年产电解铜箔5,000吨以上。电解铜箔主要应用于印刷电路 版,是电子工业的基础产业,具有增长率高、垄断性强、行业壁垒高等特性。日本福 田是国际主要的电解铜箔生产厂商之一,福田金属以其为合资对象,在产品档次、技 术含量、品种规格等方面居国内领先地位。经过近两年的建设及经营磨合, 目前福 田金属已进入稳定获利期,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华业字(2000)1074号审计报告,福 田金属截止2000年6月30日,净利润为42,135,409.52元。 同时苏新集团已向福田金 属董事会提出并获得原则同意, 在下一次增资计划中讨论苏州高新利用自有资金增 加对福田金属投资,使持股数量达到20%以上。

    (2)计划投资与项目审批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华业字(2000)第1074号审计结果及中锋资产评估事务 所中锋评报字(2000)第018号评估报告结果,截止2000年6月30日,福田金属17% 股 权经确认的评估值为7,319万元,本公司计划利用此次募集资金6,600 万元收购福田 金属之17%股权。本次收购股权事项已获得交易双方董事会、股东大会、 福田金属 董事会及上级主管机关的批准, 福田金属的其他股东也分别出具了放弃优先受让权 的承诺函。

    (3)投资效益与投资回报期

    本项目投资回收期5.8年,平均投资利润率15.6%。

    4、投资扩建苏州高新物流中心项目

    苏州高新物流中心主要向苏州各企业提供综合物流服务, 该中心充分利用本公 司1998年配股募集资金,在硬件环境得到极大改善的同时 , 不断加强软环境建设。 1999年经海关总署批准设立公共保税仓库, 同年经南京海关批准设立进出口货物监 管点,为客户提供服务的能力获得较大提升,同时也获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1999 年 净利润为580万元。随着苏州高新物流中心服务功能的完善,还提升了苏州高新招商 引资的投资环境质量,具有较明显的综合效益。

    目前随着入驻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大型企业数量不断增加, 苏州高新物 流中心的业务量呈不断上升趋势,部分硬件设施如集装箱堆场、 服务楼等已处于饱 和运转状态,急需资金扩建。同时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苏州高新物流中心原有的 电子信息系统也需投资完善。

    (2)计划投资与项目审批

    本公司计划利用此次募集资金2,900万元用于扩建苏州高新物流中心,主要用于 集装箱堆场扩建、多功能综合服务楼建设、完善电子信息服务系统。该扩建项目已 获苏州新区经贸局苏新经项(2000)160号文件批准。

    (3)投资效益与投资回收期

    本项目完成后投资利润率15.6%,投资回收期4.4年。

    5、补充流动资金4,000万元

    苏州高新目前主营业务为基础设施及房地产开发, 该类业务特点为投入资金量 较大,资金占用时间较长。为保障今后几年经营业绩稳步增长,公司不断加大土地开 发投入,2000年1-8月签定土地转让面积比去年同期有较大增长, 需进一步投入资金 开发。

    另外截止1999年底,苏州高新资产负债率为58%, 在同类开发区上市公司中居较 高水平,如继续向银行借贷以补充流动资金,则一方面财务费用过高,影响公司业绩; 另一方面过高的资产负债率可能对公司的财务安全性造成影响, 不符合本公司既定 的稳健财务管理政策。因此需要利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入以上项目后的剩余部分约4 ,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二、项目投资计划时间表

    如本公司本次股票配售成功,根据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资金投放安排如下表 所示(预计募集资金2000年底到位):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增资新港集团 收购并增资留 收购福田金属 扩建物流中心

学人员创业园

项目总投资额 16,600 7,300 6,600 2,900

2001年投资额 16,600 7,300 6,600 2,900

产生效益时间 2001年 2001年 2001年 2001年

    上述项目资金运用轻重缓急以项目排列顺序为准。

    三、有关募集资金投向涉及关联交易的说明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中有两项涉及关联交易,即投资166,00 万元用于对新港集团 实施增资、投资6,600万元收购苏新集团持有的苏州福田金属有限公司17%股权。本 公司主承销商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进行了 充分尽职调查后,认为上述两项关联交易的作价依据是公平合理的,交易决策程序是 公开公正的,对非关联股东是公平合理的,符合公司的最大利益。

    本公司2000年8月25日召开的2000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上两项涉及关 联交易项目进行表决时,关联方苏州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 苏州新城花园酒店 (集团)、江苏省苏高新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投资166,00万元对新港 集团实施增资项目,参与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持股61,667,230股。其中61,667 ,230股同意,占参与表决的股东及代表所持股份的100 %;0股弃权,占参与表决的股 东及代表所持股份的0%;0 股反对,占参与表决的股东及代表所持股份0 %。该项目 得到通过。投资6,600万元收购苏新集团持有的苏州福田金属有限公司17%股权项目, 参与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持股61,667,230 股。其中61,662,730 股同意, 占参 与表决的股东及代表所持股份的99.9928 %;4,500 股弃权,占参与表决的股东及代 表所持股份的0.0072 %0 股反对,占参与表决的股东及代表所持股份0 %。该项目 得到通过。

    十二、风险因素及其对策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此次配售发行的股票时, 除本配股说明书提供的相应资料 外,应特别认真考虑以下各项风险因素:

    (一)风险因素

    1、行业风险

    (1)本公司地处中国经济最为活跃的地区之一--长江三角洲平原,招商引资面 临来自上海及周边苏南地区多家经济开发区不同层次的激烈竞争。

    (2)本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产品主要销售给到苏州高新区投资的企业,如果宏 观经济环境出现波动,外商来华投资数量减少,国内企业投资活动受到抑制, 则将直 接影响本公司之经营业绩。

    (3)本公司目前主营业务--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对土地进行大规模整理、开发, 同时引进的主要为工业投资项目, 因此在土地开发及工业项目生产过程中可能对自 然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4)本公司利用本次募集资金收购并增资苏州留学人员创业园后,拟与多家药 物研发机构共同合作研发新药, 但由于新药研发业务与本公司原有基础设施开发业 务差别较大,因此可能产生对新行业生疏之风险,从而影响预期效益。

    2、经营风险

    (1)本公司进行的高科技产业基地开发建设需经历规划、建设、 管理等诸多 环节,涉及面广,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将带来连锁反映,不利公司发展。

    (2) 本公司目前主营业务基础设施开发所必需的土地资源数量具有不可再生 性,如土地资源不足,将直接影响公司经营。

    3、市场风险

    本公司此次利用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

    (1)收购苏州福田金属有限公司17%股权项目

    首先此次对苏州福田金属有限公司的股权收购只有17%,对该公司的重大决策控 制力较弱;其次由于目前只能按成本法核算该项投资, 因此苏州福田金属有限公司 在年终采用何种利润分配形式对本公司的投资收益核算将产生重大影响。

    (2)收购留学人员创业园60%股权并增资项目

    留学人员创业园目前经营盈利较少,收购后利润压力较大。 另外与有关科研机 构合作开发四种新药及医疗器械,存在新药开发的固有风险,即新药开发失败风险、 技术更新风险、技术人才流失风险、市场开发风险等。

    以上市场风险将有可能影响项目的顺利实施以及预期产生的效益。

    4、政策风险

    随着中国加入WTO进程加快,根据WTO 规定的基本法律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及 “国民待遇原则”之要求, 目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所享有的特殊优惠政策面临逐 渐弱化甚至被取消的可能。今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可能面对一个权限、待遇、政 策相同、全面开放的市场环境, 其招商引资业务可能会受到来自国内其他地区的严 重冲击。这对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基础设施建设为主营业务的本公司经营活动 将可能产生直接冲击。

    5、股市风险

    我国的股票市场尚处于逐步成熟时期, 股票价格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前 景的影响,而且受到投资者心理预期、股票供求关系、 国家宏观经济状况等因素的 影响。本公司股票价格可能因出现上述风险因素而背离投资价值, 对投资者造成损 失,投资者对此应有充分的认识。

    (二)风险对策

    对于上述诸项可能出现的风险,本公司将积极采取以下对策和措施,将风险和影 响因素降低到最小程度:

    1、 针对行业风险

    (1)在招商引资上,本公司将在进一步加大招商力度的同时突出苏州特色, 即 与上海地区相比,保持合理的成本落差; 与周边开发区相比保持较高的综合投资环 境优势,以特色投资环境吸引投资者。 本公司的这种经营策略已被长期实践证明是 卓越而富有成效的,2000年1-9月招商成绩良好, 而且引进外资中有相当部分是增资 项目,充分反映投资商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资环境充满信心。

    (2)对于宏观经济环境波动而产生的风险,本公司一方面发挥依托国家级高新 技术产业开发区优势,切实优化投资环境,提高自身引进外资能力,在97 年亚洲金融 危机的冲击下,本公司招商引资数量在国内开发区仍名列前茅。 另一方面本公司已 制定计划实施业务转型,直接介入多家高科技企业投资,希望在尽可能短的时期内将 公司主要利润来源在基础设施开发和高新技术产业投资两个领域作合理分配, 以期 尽可能降低宏观经济波动的不利影响。

    (3)由于环境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本公司主营业务产品的销售,而大规模土地 开发及大量引进工业项目后所带来的对环境不利影响在国内有深刻的教训, 因此本 公司一直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并采取如下措施:

    A、本公司对环境保护投资力度较大,并在保证资金落实的同时, 实施标准化、 综合化、科学化的系统管理手段,1999年9月经国家环保总局评审, 批准苏州新区为 ISO14000国家示范区。

    B、“环境保护第一”原则是本公司招商引资工作的基本方针,目前引进的工业 企业多为大型跨国企业,生产工艺水平先进,均具备符合国家标准的环保措施。有多 家外资企业尽管投资数额较大, 但因不符合本公司之环保要求而未能进入苏州高新 区投资。

    (4)针对跨行业投资风险,本公司有如下分西与对策:

    ①开发区类上市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为基础设施开发, 但该项业务的特点难以满 足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因此本公司主动采取措施,以高科技产业投资为新业 务发展方向,积极实施业务转型。

    ②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 医药行业已从单纯的治疗疾病发展为提高生 活质量、保护人类健康的重要手段,是值得重点投资的朝阳行业。

    ③苏州地区医药行业整体素质较高,有14家生产企业通过GMP认证,11 家销售企 业通过GSP认证,21家医疗器械企业通过FDA或CE认证。同时世界制药20强企业中5户 (葛兰素威康、礼来、华纳-兰勃特、普强、 美国家庭用品公司)在苏州建立了生 产基地,有较好的医药生产开发环境。

    ④本次苏州高新收购的留学人员创业园在吸引企业入园时对医药行业有意识地 有所选择与侧重,目前进驻的留学人员企业包括多家医药类公司。

    ⑤随着中国加入WTO的最后临近,根据WTO“保护知识产权原则”之规定,所有成 员国在专利期内的药品都将在我国受到严格保护,目前国内生产药品大多为仿制,因 此国内医药行业迫切需要研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药,同时“保护知识产权原则” 也可以更有效地保护国内医药开发成果。

    基于上述原因,本公司在介入医药行业时首先选择合作进行新药开发,这是本公 司调整产业结构计划的重要一步,具有鲜明战略特征。

    ⑥本次苏州高新选定合作开发新药的研究机构均具有较强开发实力、拥有成功 开发经验,分别为中科院上海药物研究所、 苏州巴微医药开发研究所(研究力量主 要来自第三军医大学),上海希迈生物高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苏州捷美电子有限公 司(该两公司均为海外归国留学技术人员创办)。

    ⑦本次合作开发的新药技术先进、市场前景广阔。CJ04抗肿瘤药物、缓激肠泰 均被列入国家科委“1035”重点医药研究项目, 已具备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 发的《新药审批办法》申报一类化学合成新药资格,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基因重组 人血管生长抑制因子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新生物制品审批办法》之规 定亦符合申报国家一类生物新药之条件,在申报国家专利获准后,将拥有自主知识产 权。基因诊断芯片属生物技术医疗器械, 在成功解决了操作难度过大及成本过高两 项问题后,由于其诊断的高准确率和快速性,亦具有良好的市场推广前景(详情请参 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⑧为最大限度控制本项目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本次合作开发新药的投资方式 为依项目进度分阶段、分批次投入, 本次配股说明书已对四项新药基本情况进行了 充分披露。苏州高新董事会同时承诺在实施新药研发阶段过程中, 将严格遵照证券 监管机关的法规,切实履行信息披露制度。 苏州高新是证券交易所认定的“最佳信 息披露上市公司”,在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性方面有可信赖的记录。

    2、针对经营风险

    (1)本公司多年来专业进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基础设施开发、 招商引资 工作,实践证明已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在不断变化的经营环境里,本公司将进一 步完善各项激励机制和管理制度,将公司经营理念落到实处,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和风险抵御力。

    (2)对如何合理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问题,本公司将采取如下对策:

    A、本公司对土地开发利用与管理严格遵照《土地管理法》,依法开发、依法管 理,这是有效保护土地资源的最根本保障。

    B、本公司配合有关国土管理部门采取科学手段对沿山荒地现状进行调查,全面 启动荒地开垦整治工作,努力实现项目用地占补平衡。

    C、本公司正在进行主营业务结构调整,增大高科技投资和房产开发在主营业务 中贡献比例,这在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向中得到集中反映。

    3、针对市场风险

    对于新投资的高科技项目,本公司董事会本着谨慎原则,先期进行了大量技术准 备和市场调研工作,对合作者的实力进行仔细筛选,并采取了切实措施控制风险, 分 述如下:

    (1)收购苏州福田金属有限公司17%股权项目

    A、由于电子工业是本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对外投资主导方向之一,前两次募集资 金对外高科技投资项目均属于电子工业,且已取得较好的投资回报。 因此对如何有 效控制电子工业投资项目的风险,本公司已拥有专门管理人员,并积累了相当的经验。

    B、在苏州高新区投资的外资企业年终股利分配时通常采用现金红利,例如本公 司1996年发行新股时参股江苏富士通通讯技术有限公司10.5%股权,该公司历年均采 用现金分配红利,1997年至1999年共分得现金红利985万元,实际年投资回报率为12%。 本公司参股苏州福田金属有限公司后, 在董事会讨论分配股利时也将要求采用现金 方式。

    C、本公司已获得苏州福田金属有限公司董事会同意,在下一次增资计划中讨论 本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对苏州福田金属有限公司投资,使持股数量达到20%以上。

    (2)收购留学人员创业园60%股权并增资项目

    留学人员创业园目前经营盈利较少,主要原因为经营时间仅为两年,而为鼓励留 学人员企业入园,通常免交第一年的租金,第二年租金减半, 目前现有企业的租金优 惠期基本结束,可获得稳定租金收入。另外本公司收购后,一方面在招商引资工作中 具有丰富经验,另一方面可以有效提升留学人员创业园整体形象,吸引更多企业入园 创业,增加租金收入。

    对投资合作开发四种新药及医疗器械所存在的新药开发固有风险, 本公司有积 极的控制风险对策,现分项目详细披露如下:

    A、CJ04(商品名沙尔威辛)抗肿瘤药物

    ①针对新药开发失败风险,目前已完成的试验证明CJ04疗效确切、副作用小,已 完成的药学、药理、毒理、稳定性试验表明该产品能够顺利通过国家有关部门的一 类新药评审,成为治疗肿瘤的一线药物。

    ②针对技术更新风险,目前CJ04有国家专利保护,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国内外尚 没有相关产品的研究、生产、使用方面的报告,具有很强的独创性。 同时本项目的 技术合作方为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具有较强的科研开发实力,本公司还将对 研究工作提供有力资金支持,确保项目的技术后续开发和持续领先性。

    ③针对技术人才流失风险, 本公司将与技术合作方的关键技术人员签定保密协 议,同时还将利用本公司拥有的资本市场运作经验,通过期股、期权等方式形成对技 术人员的有效激励机制。

    ④针对市场开发风险,目前恶性肿瘤类疾病是威胁人类健康的最重要原因之一, 中国每年用于治疗肿瘤及相关疾病的药物费用超过200亿元,疗效确实的CJ04抗肿瘤 新药具有较大市场需求。

    B、缓激肠泰

    ①针对新药开发失败风险,目前已完成的试验证明缓激肠泰疗效确切、 副作用 小,已完成的药学、药理、毒理、 稳定性试验表明该产品能够顺利通过国家有关部 门的一类新药评审。

    ②针对技术更新风险,目前缓激肠泰申报国家专利已被受理,并按被国家科委立 项为国家一类新药资助项目,具有独创性。

    ③针对技术人才流失风险, 该项目的合作方系注册于本公司控股之留学人员创 业园之企业,本公司将与技术合作方的关键技术人员签定保密协议,同时还将利用本 公司拥有的资本市场运作经验,通过期股、 期权等方式形成对技术人员的有效激励 机制。

    ④针对市场开发风险,缓激肠泰主要用于治疗肠易激综合症,该病是临床常见的 肠道功能性疾病,虽然没有恶性后遗症和并发症,但严重影响人类正常生活。目前临 床治疗药物有限,且存在较强副作用,疗效确实的缓激肠泰具有较大市场需求。

    C、基因重组人血管生长抑制因子

    ①针对新药开发失败风险, 目前已完成的试验证明基因重组人血管生长抑制因 子治疗途径独特,疗效确切、副作用较小。

    ②针对技术更新风险, 通过抑制肿瘤血管的生成来达到治疗目的是目前抗肿瘤 治疗的新思路,尚不存在可对其替代的治疗方法。

    ③针对技术人才流失风险, 本公司将与技术合作方的关键技术人员签定保密协 议,同时还将利用本公司拥有的资本市场运作经验,通过期股、期权等方式形成对技 术人员的有效激励机制。

    ④针对市场开发风险,如前所述,目前抗肿瘤类药物在中国具有较大的市场需求, 疗效确实的基因重组人血管生长抑制因子作为抗肿瘤新药将具有较大市场需求。

    D、基因诊断芯片

    ①针对开发失败风险,本公司在该项目的技术合作方-苏州捷美电子有限公司已 在试验室成功开发出基因诊断芯片,目前主要解决在实践中使用成本较高、 需要复 杂配套检测设备等问题。

    ②针对技术更新风险,作为一项检测技术,目前基因诊断芯片的研究在国内已取 得突破,苏州捷美电子有限公司的实验室产品具有使用简便、成本低廉、 易于推广 的特点。

    ③针对技术人才流失风险, 该项目的技术合作方为注册于本公司控股之留学人 员创业园内之企业,本公司将与技术合作方的关键技术人员签定保密协议,同时还将 利用本公司拥有的资本市场运作经验,通过期股、 期权等方式形成对技术人员的有 效激励机制。

    ④针对市场开发风险,作为高效、准确的诊断产品,基因诊断芯片在成功降低成 本、简化操作后具有广阔的市场需求。同时本公司计划在推广基因诊断芯片的同时, 实施向医疗机构提供配套检测设备、进行检测人员专业培训等服务, 进一步降低市 场开发风险。

    4、针对政策风险

    对中国加入WTO后可能带来的政策风险,本公司有如下分析与对策:

    (1)本公司相信随着中国加入WTO日期的最后临近, 中国经济发展外部环境整 体市场化、法制化、开放化将得到进一步确认和加强, 中国经济将从整体上更全面 地融入世界经济,外商来华投资数量和质量都将呈现跳跃式增长,从宏观上看对本公 司乃至整个中国经济都是重大利好因素。

    (2)以全国53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考察对象,本公司开发之苏州高新区在 吸引外资方面历年均名列前矛(资料来源于国家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公 布之统计数据)。目前外商选择苏州高新区投资, 主要考虑如下三方面因素:一是 苏州的区域经济优势, 二是符合市场化的管理体制和工作人员的法制精神及亲商观 念,三是良好的配套基础设施。 本公司确信上述三方面因素尤其是第二条即软投资 环境的建设需要较长时间,也是其他地区在招商引资过程中所不易模仿的。

    (3)本公司目前经营之开发区内企业大多为跨国公司,在招商引资并向其提供 持续服务的过程中,本公司采取切实措施努力使工作程序、 服务质量向国际惯例靠 拢。可以预见,在中国加入WTO后, 本公司在向投资企业提供符合国际惯例的标准化 服务方面比其他地区更具优势。

    因此如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优惠政策面临调整, 本公司确信依靠多年发展 积累的经济实力、良好的创新机制及丰富的经验, 可以灵活地调整经营布局和发展 战略,继续创良好的经济效益。

    5、针对股市风险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公司行为, 根据 有关信息披露的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向社会披露公司重大信息。同时做好本公 司的正常业务,增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努力为股东创造稳定、丰厚的回报, 以保 持本公司的良好市场形象,尽可能使投资者降低投资风险。

    十三、配股说明书签署日期及董事长签名

    

董事长:吴友明

    2000年9月2日

    十四、附录

    1、股东大会关于配股的决议(摘要)

    公司200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1999年12月31日总股本42,264万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配售,每10股配售3股,非国有法人股股东承诺放弃应配股份,经 江苏省财政厅批准,国有法人股股东全额放弃应配股份,本次实际配售股份3,483 万 股。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用途:

    (1) 以16,600万元对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新港建设集团公司增资;

    (2)以7,300万元收购并增资苏州留学人员创业园;

    (3)以6,600万元收购苏州福田金属有限公司之股权

    (4)投资2,900万元对苏州高新物流中心实施扩建;

    (5)剩余4,000万元补充本公司流动资金。

    本次配股方案自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通过配股方案12月内有效, 并授权公司董事 会在决议有效期内全权代表公司办理与本次配股相关的具体事项。

    2、本公司2000年中期报告摘要刊登于2000年8月2 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 海证券报》。

    3、本公司最近的董事会公告刊登于2000年8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 证券报》;最近的股东大会公告刊登于2000年8月26 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 证券报》。

    4、公司章程修改内容简述

    本公司于1999年11月22日召开公司199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关规定,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 公司章程的议案》。

    十五、备查文件

    1、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正本;

    2、本次配股之前最近的公司股本变动报告;

    3、2000年中期财务报告正本;

    4、本次配股的承销协议书;

    5、审计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

    6、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配股法律意见书;

    8、主承销商律师的验证笔录。

    8、主承销商律师的验证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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