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二章第七条之规定,确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7年4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在保证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传真形式审议表决,公司现有12名董事,参与此次会议表决的董事12名,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苏州高新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对苏州福田高新粉末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苏州福田高新粉末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330万美元,公司同比例缴纳增资款66万美元。增资方式为:增资款分两步到位,其中2007年6月到位193万美元,苏州高新增资38.6万美元;2008年6月到位137万美元,苏高新出资27.4万美元,至此苏州高新在苏州福田中的投资总额为270万美元。
    3、审议通过《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公司根据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发布的财政部令33号规定,根据新会计准则的内容与要求对公司原有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将做出相应调整,公司此次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于2007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
    特此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