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18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 利0.162元
    ■股权登记日:2006年6月21日
    ■除息日:2006年6月22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6年6月28日
    一、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06年4月29日召开的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红方案
    本次分红年度为2005年度,以2005年末股份总数45747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动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82,344,600.00元。
    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由公司按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62元;对于流通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股东不代扣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8元。
    三、红利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6年6月21日
    2、除息日:2006年6月22日
    3、红利发放日:2006年6月28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06年6月21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实施办法
    1、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有关咨询事项
    咨询地址:苏州市新区狮山路35号金河大厦25楼董事会秘书处
    咨询电话:0512-68072571 传真:0512-68099281
    邮政编码:215011
    七、备查文件: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其公告。
    特此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 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