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8月1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高新参与成立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的议案》,该公司注册资本金1亿元人民币,公司初始出资额为1800万元,占该公司总股本18%。公司于2004年4月1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 《关于同意筹建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4]100号)后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提示性公告。
    2005年8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出资转让并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5]141号),批复同意公司将所持有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6%股权按发起人协议分别转让该公司8%股权给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8%股权给AIG Global Investment Gorp,转让价格为1.20元/股,公司实现投资收益320万元。股权转让完成后,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该公司49%,AIG Global Investment Gorp公司持有该公司49%,本公司仍持有该公司2%股权。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对上述事项,特此提示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