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七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一九 九七年九月十六日在江苏省苏州市新区管理中心接待楼多功能厅召开,出席会议的 股东及股东代表44人,代表股份10588.3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53%,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经大会审议批准,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上半年度公司业务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变更对AH万能式断路器项目投资的方案,原计划的1000万元转 投公司基础设施滚动开发所需的配套流动资金。
    三、审议通过了授权董事会在3000万元以内(含3000万元)进行投资与资产经 营的方案。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一九九七年度增资配股方案。
    1、以1996年10月30日公司的注册股本9600万股为基数,按10股配3股的比例进 行配股,计配售2880万股。以现有股本计算,本次配股比例为10股配2股。 公司第 一大股东苏州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承诺以现 金全额配股, 由于中信兴业信托 投资公司、新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乐星工商实业公司、苏州物资贸易中心、江苏 鑫苏投资公司等法人股东放弃本次配股,故已上市的社会公众股可受让公司以上法 人股东的配股权,即按10:1.73的比例受让配股,配股权转让费每股为0.2元, 转 配股份暂不上市。
    2、每股配股价暂定为7至10元。
    3、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用于:
    (1)投资铜金粉生产项目;(2)投资“兴隆电子工业园”二期开发项目;(3) 投资苏州新区“新升安居工程”土地及基础设施开发项 目;(4)投资苏州新区保 税仓储综合项目。
    4、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
    5、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配股有关的其他事项。
    该配股方案须报经江苏省证管办出具意见,并报中国证监会审核。
    特此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七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