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未有否决情况;
    ●本次会议未有新增或临时提案提交表决;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年会,于2005年5月17日上午9时00分在苏州新区金河大厦25楼会议室召开。
    公司董事长纪向群先生委托高剑平先生主持了会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7人,全部为非流通股股东,代表股份2942175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3141%,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942175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具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942175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具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2942175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具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2942175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具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红利分配方案》;
    ●本公司2004年度实现净利润129,804,483.59元,扣除外商投资子公司提取职工奖励福利基金3,153,104.59元,余额为126,651,379.00元,合并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5,782,693.18元,提取公益金11,552,289.87元,上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278,308,245.64元,分配上年度股利54,896,400.00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计为312,728,241.59元;
    ●本年度拟按每10股派送现金1.50元(含税)分配利润,以目前公司总股本45747万股计算,共分配利润68,620,500元,剩余利润244,107,741.59元结转下一年度分配;
    ●2004年度具体分红派息实施方案另行公告。
    (同意2942175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具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本公司审计工作的议案》;
    (同意2942175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具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2942175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具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2942175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具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部分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2942175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具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次股东大会已经江苏苏州竹辉律师事务所李国兴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