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况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新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04年12月24日完成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南京办事处托管的苏州新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新创公司”)50%股权的转让协议的签署,并于2004年12月30日经苏州新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交易总价款为3100万元。该项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交易各方情况介绍
    (一)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南京办事处
    工商登记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404号11层
    主要办公地点:南京市北京东路42号
    法定代表人:闵锦林
    营业执照注册号:3200001804803
    主营业务:在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业务范围内,在总公司的授权下开展业务活动
    (二) 苏州新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工商登记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苏州市新区狮山路2号(新创大厦)
    主要办公地点:苏州市新区狮山路2号(新创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友明
    注册资本:2485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3205001191511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苏州新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50%股权。
    苏州新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1991年4月13日,系经江苏省人民政府以外经贸苏府资字(1991)S114号批准证书批准,由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公司、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和中国新技术创业国际有限公司合资组建,公司注册资本为383万美元。投资金额及投资比例分别为191.5万美元、95.75万美元、95.75万美元和50%、25%、25%。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于2003年7月30日与中国人民银行关闭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清算组签订托管协议。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于2003年9月9日授权委托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南京办事处办理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的清算事务。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于2004年11月1日授权委托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南京办事处办理中国新技术创业国际有限公司的清算事务。
    新创公司最近一年(200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为70344.35908.51万元,净利润-109.99 万元。最近一期(200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为 161837.10万元,负债总额为155409.48 万元,净资产为6427.62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7555.25万元,主营业务利润2033.99万元,净利润 787.03 万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主要内容
    苏州新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受让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南京办事处托管的苏州新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50%股权,交易金额为3100万元,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清。
    (二)定价政策
    交易双方(苏州新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南京办事处)约定以江苏仁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苏州新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为定价依据,以评估净资产为基础协商确定转让价格。
    附: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04年6月30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帐面价值 调整后帐面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 A B C D=C-B E=(C-B)/ B*100% 流动资产 1 153,267.41 153,640.17 156,826.03 3,185.86 2.07 长期投资 2 固定资产 3 724.65 724.65 1,690.29 965.64 133.26 其中:在建工程 4 建筑物 5 559.96 559.96 1,509.26 949.30 169.53 设备 6 164.69 164.69 181.03 16.34 9.92 无形资产 7 其中:土地使用权 8 其他资产 9 50.66 50.66 -50.66 -100.00 资产总计 10 154,042.72 154,415.48 158,516.32 4,100.84 2.66 流动负债 11 152,000.68 152,373.44 152,373.44 长期负债 12 负债总计 13 152,000.68 152,373.44 152,373.44 净资产 14 2,042.04 2,042.04 6,142.88 4,100.84 200.82
    (五) 该项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苏州高新通过苏州新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受让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南京办事处托管的苏州新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50%股权,是公司系统重组房地产资源和业务,优化资产配置的重要举措,通过这一举措,可以完善新创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重塑新创公司的品牌影响力,通过资源和业务的集中,集约开发经营公司名下的存量土地资源和存量房产,真正提升公司在市场中的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实现公司房地产主业做大做优做强的战略目标。
    (六)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南京办事处与苏州新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
    2、江苏仁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苏仁评报字(2004)第(083)号《苏州新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3、苏州新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五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