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六年度股东大会于一九九七年四月 十六日在江苏省苏州市新区管理中心接待楼多功能厅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25人, 代表股份7033.87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27%,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的比例,受王金华董事长委托,公司副董事长林忠清主持了会议,经大家审议批准, 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一九九六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一九九六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一九九六年度财务决算和一九九七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一九九六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1,615,482.29元,实现净利润50, 630 ,355.58元。一九九七年度,公司计划实现营业收入42,700万元,净利润8,000万元。
    四、审议通过公司一九九六年度利润分配和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 一九九六年度实现净利润5 0,630,355.58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444,599. 44元,按5%提取法定公益金2,502,897.76元,合 并子公司提取职工奖福基金 572 ,400.42元,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14,000,000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28,110,457.96 元,加上年度结转712,425.21元,股东实际可分配利润28,833,883.17元。按每10 股 送3股红股分配,计送出28,8 00,000元,尚余可分配利润33,883.17元,转入下一年度。 公司另以资本公积金按10:2转增股本1920万元。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七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