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国家股7135万股被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冻结起始日2003年9月4日,冻结终止日2004年9月4日。
    根据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临民二初字第198-2号,将山东省临沂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持有的本公司国家股1156万股实施司法冻结。冻结起始日2003年9月4日,冻结终止日2004年9月4日。
    根据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临民二初字第205号,将山东省临沂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持有的本公司国家股4609万股实施司法冻结。冻结起始日2003年9月4日,冻结终止日2004年9月4日。
    根据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临民二初字第206号,将山东省临沂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持有的本公司国家股1370万股实施司法冻结。冻结起始日2003年9月4日,冻结终止日2004年9月4日。
    截止目前,山东省临沂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持有的本公司国家股被冻结7135万股。占其持有本公司国家股总数的99.99%,占本公司股本总数的46.08%。
    特此公告
    
山东兰陵陈香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