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相关规定,本公司唯一的非流通股股东临沂市国资委和未来的大股东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提出了股权分置改革动议。经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商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将于本公告发布之日(2006年11月13日)起开始停牌;
    二、公司将于2006年11月30日前披露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文件。
    山东兰陵陈香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