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3年12月29日在福州实达科技城召开,会议由明德平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179,060,868股,占总股本351,558,394股的50.93%,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会议情况公告如下:
    会议以179,060,868票同意,占出席会议代表股份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出让福建实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60%股权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所持有的福建实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60%股权转让给CONWAY VENTURE LIMITED(BVI),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11000万元。
    公司聘请的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吴江成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