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于2003年7月29日在福州实达科技城召开,会议由明德平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8人,代表股份188,921,268股,占总股本351,558,394股的53.74%,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其中独立董事选举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现将会议情况公告如下:
    1、会议以181,393,943票同意,占出席会议代表股份的96.02%,4000票反对,7523325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会议以181,395,343票同意,占出席会议代表股份的96.02%,4000票反对,7521925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会议以181,399,343票同意,占出席会议代表股份的96.02%,0票反对,7521925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会议以181,399,343票同意,占出席会议代表股份的96.02%,0票反对,7521925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会议以188,921,268票同意,占出席会议代表股份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200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6、会议以188,919,868票同意,占出席会议代表股份的99.99%,0票反对,140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2003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
    7、会议以189,665,868票同意,占出席会议代表股份的100.39%,同意选举兰隽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以180,654,743票同意,占出席会议代表股份的95.62%,同意选举周志浩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公司聘请的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吴江成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三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