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2年8月5日在福州实达科技城召开。应到董事12名,实到董事9名,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蔡晓东先生主持。会议就购买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事宜进行研究并通过如下决议:
    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福建实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58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向陕西伟达(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其所持有的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0%的股权(共计3100万股)。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1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点在陕西省西安市,法定代表人邱淼贵,主要从事保险业务。截止2001年12月31日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总资产83120万元,净资产32690万元;2001年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16000万元,净利润1420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02年5月31日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46995万元,净资产34095万元;2002年1-5月份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9369万元,净利润140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出让方陕西伟达(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259万元人民币,注册地点在陕西省西安市,法定代表人王伟,主要从事针纺织品、服装、床上用品的生产、开发、销售;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及物业管理;商品批发零售等。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五日
     独立董事意见
    本人作为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购买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认真阅读福建实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陕西伟达(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有关经营和财务资料,仔细分析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现状及未来的经营前景和风险,本人认为该项股权购买是可行的,定价方式公平合理,不存在关联交易行为;该项股权购买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张建武 杨云敏    200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