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07年7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9名,实际参与会议的董事为9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为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福建沃野房地产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福建沃野房地产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南京滨江奥城梦都大街176号(A地块商业三区)面积7900平方米的商业房产抵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南门支行,为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福建沃野房地产有限公司2007年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南门支行申请的8000万元两年期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现应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南门支行要求,拟增加抵押房产的面积,同意公司将上述抵押资产变更为南京滨江奥城梦都大街176号(A地块商业三区)10287平方米的商业房产抵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南门支行,优先为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福建沃野房地产有限公司2007年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南门支行申请的8000万元两年期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下属福建实达电脑设备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鉴于公司及下属福建实达电脑设备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南门支行的四笔合计509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已逾期,应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南门支行要求,同意公司将南京滨江奥城梦都大街176号内(A地块商业三区)10287平方米的商业房产抵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南门支行,为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南门支行的2004年(南门)工银(短)总字第0023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2004年(南门)工银(短)总字第079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金人民币1770万元,公司下属福建实达电脑设备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南门支行的2004年(南门)工银(短)总字第0037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金人民币1320万元、2004年(南门)工银(短)总字第080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四笔合计509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提供后续顺位抵押担保。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召开股东大会事宜如下:
    1、会议时间:2007年8月10日(星期五)上午9:30时。
    2、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二工业区实达科技城九层3号会议室。
    3、会议议题:
    (1)关于变更为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福建沃野房地产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为公司及下属福建实达电脑设备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4、出席会议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凡是2007年8月6日(星期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参加会议;
    (3)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代理人。
    5、参加会议办法:
    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于2007年8月7日至8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持股东帐户卡,个人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件至本公司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6、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公司地址:福州福二工业区实达科技城 邮政编码:350002
    联系电话:(0591)83709680
    传 真:(0591)83708128
    联 系 人:吴波、周凌云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7月23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受托人在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意见代表本公司(本人)的意见。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及复印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