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司曾于2007年4月12日和4月23日两次就 "我司股东北京盛邦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我司5000万股社会法人股被拍卖事宜"发布公告。现公司收到长春融创置地有限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报告书,报告书具体事项如下:
    长春融创置地有限公司于2007年4月17日参加了青岛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举行的北京盛邦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我司5000万股社会法人股拍卖会。经过竞拍,长春融创置业有限公司以3100万元人民币的竞拍价格竞拍得该5000万股社会法人股。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7年5月29日下达(2006)青执二字第4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北京盛邦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我司5000万股社会法人股归长春融创置地有限公司所有。
    长春融创置地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陆仟万元,注册地址长春市高新区前进大街3003号高科技大厦B座401-403室,法人代表陈世凯,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长春融创置地有限公司本次购买我司5000万股社会法人股的目的是为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促进我司的债务重组和资产重组,实现我司健康发展。长春融创置地有限公司计划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增加其拥有权益的股份。长春融创置地有限公司及其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在提交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我司挂牌交易股票行为。
    本次权益变动前,长春融创置地有限公司未持有我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长春融创置地有限公司持有我司非流通股5000万股,占总股本的14.22%,为我司第三大股东。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