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收到青岛振伟拍卖有限公司转来的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青法拍字第018号拍卖委托书》及《拍卖公告》,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的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市市南区第三支行与北京盛邦投资有限公司经济纠纷一案,现将北京盛邦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000万股社会法人股委托青岛振伟拍卖有限公司进行拍卖,拍卖时间2007年3月5日上午10点,拍卖地点:青岛市福州南路41号三楼拍卖厅,起拍价2600万元。
    北京盛邦投资有限公司目前为我司控股股东,其直接持有我司5000万股社会法人股,同时我司第二大股东中国富莱德实业公司持有的我司51517818股国有法人股也托管给北京盛邦投资有限公司。本次拍卖的是北京盛邦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持有的我司5000万股社会法人股。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