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11月30日
    2、召开地点:福州实达科技城九楼3号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副董事长邹金仁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171,538,943股,占总股本351,558,394股的48.79%。
    2、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陈炎先生、李川北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增补陈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职期限从2006年11月30日至2009年1月26日。总表决情况:同意171,538,943票,占出席会议代表股份的100%, 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增补李川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职期限从2006年11月30日至2009年1月26日。总表决情况:同意171,538,943票,占出席会议代表股份的100%, 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 “关于增补张瀚冰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增补张瀚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从2006年11月30日至2009年1月26日。
    总表决情况:同意171,538,943票,占出席会议代表股份的100%, 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律师出具的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吴江成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