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中国农业银行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诉安徽实达电脑科技有限公司和我司案件的情况
    我司于近日收到中国农业银行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送达的《民事起诉状》一份,现将涉及的诉讼事项公告如下:
    (一)案件情况
    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诉被告安徽实达电脑科技有限公司450万元人民币借款于2005年9月17日到期后未能归还纠纷,我司作为借款担保方被列为被告参加诉讼。
    (二)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安徽实达电脑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450万元及至实际清偿日的利息(截止2006年1月20日利息为人民币29295元),并支付原告实现债权费用及本案诉讼费。
    2、请求判令被告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其它事项
    1、 本案在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具体开庭时间未知。
    2、 本案如有新的进展,我司将及时公告。
    二、关于深圳市东维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诉安徽实达电脑科技有限公司和我司案件的情况
    我司及下属子公司安徽实达电脑科技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和《传票》各一份,现将涉及的诉讼事项公告如下:
    (一)案件情况
    原告深圳市东维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安徽实达电脑科技有限公司拖欠货款1379350元人民币未能归还纠纷,我司作为货款担保方被列为被告参加诉讼。
    (二)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安徽实达电脑科技有限公司偿还原告货款人民币1379350元人民币及暂计至2005年8月31日的利息15931元人民币。
    2、请求判令被告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本案的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
    (三)其它事项
    1、本案确定于2006年2月22日在该法院民二庭开庭。
    2、本案如有新的进展,我司将及时公告。
    三、近日公司又有二笔担保逾期:公司为福建三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市分行的300万元人民币和400万元人民币一年期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两笔借款于2006年1月27日和2006年2月3日到期,福建三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尚未归还。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