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我司于2005 年9 月16 日就公司为下属安徽实达电脑科技有限3072260元人民币货款提供还款担保被深圳市航嘉弛源科技有限公司起诉事项进行了公告。现我司收到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一份,现将判决书的内容公告如下:
    1、被告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 日内对安徽实达电脑科技有限公司尚欠原告的3072260 元人民币货款及利息(从2005 年8 月3 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安徽实达电脑科技有限公司追偿。
    2、本案的案件受理费25370 元由被告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二、近日,我司员工监事颜军女士因病不幸去世,公司对她的不幸去世深表哀悼。公司工会将尽快召开会议确定新的员工监事人选。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10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