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仓山支行诉福建省广播电视网络投资有限公司和我司案件的情况
    我司于近日收到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和《传票》各一份,现将涉及的诉讼事项公告如下:
    (一)案件情况
    原告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仓山支行诉被告福建省广播电视网络投资有限公司三笔借款到期后未能归还纠纷,我司作为其中两笔贷款的担保方被列为被告参加诉讼。
    (二)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福建省广播电视网络投资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2410万元,利息及罚息共计人民币453110.27元(暂时计到2005年6月20日,之后的利息及罚息依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标准计算至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之日止)。
    2、请求判令被告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福建省广播电视网络投资有限公司上述债务中的1300万元本金及相应的利息及罚息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3、本案的诉讼费用由全部被告共同承担。
    (三)其它事项
    1、本案确定于2005年9月27日在该法院民二庭开庭。
    2、本案如有新的进展,我司将及时公告。
    二、关于冠捷电子(福建)有限公司诉安徽实达电脑科技有限公司和我司案件的情况
    我司及下属子公司安徽实达电脑科技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应诉通知书》和《传票》各一份,现将涉及的诉讼事项公告如下:
    (一)案件情况
    原告冠捷电子(福建)有限公司诉被告安徽实达电脑科技有限公司拖欠货款3902734.88元人民币未能归还纠纷,我司作为货款担保方被列为被告参加诉讼。
    (二)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安徽实达电脑科技有限公司偿还原告货款人民币3902734.88元及承担违约责任。
    2、请求判令被告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三)其它事项
    1、本案确定于2005年9月26日在该法院小六法庭开庭。
    2、本案如有新的进展,我司将及时公告。
    三、关于福建捷联电子有限公司诉安徽实达电脑科技有限公司和我司案件的情况
    我司及下属子公司安徽实达电脑科技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应诉通知书》和《传票》各一份,现将涉及的诉讼事项公告如下:
    (一)案件情况
    原告福建捷联电子有限公司诉被告安徽实达电脑科技有限公司拖欠货款5417060.10元人民币未能归还纠纷,我司作为货款担保方被列为被告参加诉讼。
    (二)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安徽实达电脑科技有限公司偿还原告货款人民币5417060.10元及承担违约责任。
    2、请求判令被告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三)其它事项
    1、本案确定于2005年9月26日在该法院小六法庭开庭。
    2、本案如有新的进展,我司将及时公告
    四、近日公司又有二笔贷款逾期:
    (1)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南门支行贷款人民币700万元,于2005年8月12日到期,尚未归还。
    (2)公司下属北京实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深圳发展银行深圳国贸支行借款14000万元人民币,于2005年8月19日到期,尚未归还。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