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我司于近日收到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民事裁定书》和《应诉通知书》各一份,现将涉及的诉讼事项公告如下:
    (一)案件情况
    原告中国工商银行三明市列东支行诉被告福建三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0万元人民币借款于2005年3月16日到期后未能归还纠纷,我司作为贷款担保方被列为被告参加诉讼。原告还请求法院冻结上述两被告价值1000万元人民币的财产。
    (二)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福建三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及至还清贷款前的利息。
    2、请求判令被告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本案的诉讼费用由两被告共同承担。
    (三)其它事项
    1、本案确定于2005年8月23日在该法院第六法庭开庭。
    2、目前公司已要求福建三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尽快归还借款。本案如有新的进展,我司将及时公告。
    3、近日公司又有一笔担保逾期:公司为福建三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三明市分行的2,000万元人民币一年期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借款于2005年7月12日到期,福建三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尚未归还。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