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我司下属北京实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各二份,现将北京实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涉及的诉讼事项公告如下:
    一、案件情况
    1、北京实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北京海淀支行的4000万元人民币一年期银行贷款到期后未能归还,中国建设银行北京海淀支行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北京实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担保方嘉里大通物流有限公司作为被告,并对北京实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嘉里大通物流有限公司采取诉前保全措施,暂时冻结了上述两家公司的银行帐户及相关资产(冻结资产的限额为4000万元人民币)。
    2、北京实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北京海淀支行的2000万元人民币一年期银行贷款到期后未能归还,中国建设银行北京海淀支行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北京实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担保方北京盛邦投资有限公司和北京东方龙马软件发展有限公司作为被告,并对北京实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担保方北京盛邦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东方龙马软件发展有限公司采取诉前保全措施,暂时冻结了上述三家公司的银行帐户及相关资产(冻结资产的限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
    二、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北京实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4000万元及自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请求判令被告嘉里大通物流有限公司对北京实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2、请求判令被告北京实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2000万元及自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请求判令被告北京盛邦投资有限公司和北京东方龙马软件发展有限公司对北京实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三、其它事项
    1、本案确定在2005年5月11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开庭审理。
    2、本案如有新的进展,我司将及时公告。
    3、目前北京实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正在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海淀支行及相关担保单位协商有关还款方案,同时北京实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正在加紧催收其他应收款,争取尽快使该项诉讼得到圆满解决。
    4、截止2005年3月31日,除上述两项逾期借款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银行借款只有北京实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中信实业银行魏公村支行的3000万元人民币借款于2005年3月11日已到期,北京实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已还款300万元,余下2700万元正在办理续贷手续。该笔借款的担保单位为我司和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