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我司于近日就公司收到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诉状》及《应诉通知书》各一份,现将涉及的诉讼事项公告如下:
    一、案件情况
    原告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诉被告福建三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12月18日2000万元人民币借款到期后未能归还纠纷,我司作为贷款担保方被列为第二被告参加诉讼。
    二、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福建三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2000万元及自2004年8月19日之后的利息;
    2、请求判令我司对福建三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借款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3、请求判令福建三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我司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及原告因诉讼应对的律师费等费用。
    三、其它事项
    1、本案尚未确定具体开庭时间。
    2、本案如有新的进展,我司将及时公告。
    3、我司和福建三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互保关系,截止2004年10月底,我司替福建三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保10760万元人民币,福建三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替我司担保10220万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11月26日